咨询热线:028-8608 0386
一站式体检专家 全面职业病体检协调一站式服务,一步到位,省事省钱更省心
查看内容

成都职业病体检中心:回工作岗位被撞构成工伤

2017-10-7 23:50| 发布者: 四川职业病体检服务中心| 查看: 1551

  【案例】
  找成都职业病体检成都职业病体检医院四川职业病体检四川职业病体检医院,请联系在线客服
  胡晓丽所在的公司因为自身条件有限,将员工统一安排在马路对面的一家餐馆免费吃中餐。餐馆按照员工交付的、由公司印刷的用餐券,与公司直接结算伙食费。

  2017年4月2日,胡晓丽在吃完中饭、横过马路返回工作岗位继续上班途中被一辆小车撞伤。交警部门认定,对方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而胡晓丽要求公司给予工伤赔偿时,公司一口拒绝,理由是胡晓丽由于吃饭而受伤不构成工伤。

  【点评】

  胡晓丽当属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本案中,胡晓丽饭后横过马路的目的是直接回工作岗位继续上班,此时,其遭遇交通事故当然属于工伤。再加上交警已经认定小车司机负全部责任,公司更无理由以胡晓丽系因吃饭受伤而推卸工伤赔偿责任。如果公司赔付后认为吃了亏,其可以基于交警对事故的认定结果,向肇事司机行使追偿责任。

相关阅读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4号
电话:+86 028-8608 0386
传真:+86 028-8621 0981

Copyright © 2015 Powered by 四川职业病体检服务中心 ( 蜀ICP备2020029370号-1 )

返回顶部